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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4-03-12 09:20:56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记者11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即日起,陕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提高工作全面展开,今年调整增加的1-3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在3月内发放到位,从4月起确保按时发放。

  根据相关安排,陕西省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具体办法为,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金调整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以使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同时,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