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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必然要“削权”“缩利”

发布时间:2014-03-14 11:13:26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针对政府问题作了回答,再次表明了中央政府的反腐决心,阐明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

  结合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的工作进展、全国人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李克强总理的阐述,下一阶段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将主要围绕“权力”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方面是“放权”。是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旨在给政府权力松绑,让政府回归本位。政府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和行政审批程序过于繁琐是产生寻租腐败的重要根源。十八大以来,两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提出要“简政放权”,并把之作为反腐倡廉的釜底抽薪之策,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释放制度红利和改革红利。为此,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是政府改革趋势和重要任务,政府部门不能只下放次要的权力,而捏牢“实权”,忽视权力下放的力度和质量。

  另一方面是“限权”,其思路是用制度来管权管钱,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的权力边界,防止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替代。在这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打造权力制度笼子的关键举措,对市场主体来说,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相当于在政府权力、市场权力、社会权力之间划出一条明晰的界线。在管钱方面。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将发挥突出作用,各级政府要把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让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与此同时,权力将在阳光下运行,“三公消费”、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一系列政府不正之风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审查和惩治。

  总的来说,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实现“政府自我革命”的必然途径,既然是自我革命,那么政府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削权”和“缩利”,触动原有的政府部门利益,打破原来的利益格局。这决定了反腐倡廉建设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让人们担心其会不会是一阵风、能不能保持长效性。从李克强总理的表态可以看出,“腐败也是人民政府的天敌”,“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是一贯的”。反腐信心远远强于挑战。面对新的反腐倡廉形势,深化改革将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新的推动力,反腐倡廉建设也将为深化改革提供新的保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