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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开始调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明年底前实行

发布时间:2014-03-22 13:07:15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记者今日(3月21日)从陕西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陕西已着手进行调研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阶梯气价分三档,二档是一档价的1.2倍左右,三档是一档价的1.5倍左右。

  “现在的天然气价格是1.98元/立方米,我们一家三口,几乎每顿饭都在家里做,去年一年用了两百多立方米的气,平均每个月不到20立方米。”家住西安市光明小区的何女士说。“我们小区去年6月通的气,一家三口人一直到过年花了100多块。”家住白鹭湾小区的包先生说,“第一档用气量希望能够比居民平时使用的量略微定的高一点,能够保证我们的生活正常用气量。”

  “按照发改委的要求,物价部门制定居民阶梯气价具体方案时,要结合当地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商品价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会考虑不同住房面积用气数量差异。

  “ 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我们会按照国家要求,在2015年底前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人员说,现在着手开始调研工作,等方案形成后,会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同时,会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