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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印发:2017年陕西省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2-14 09:58:34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来源: 陕西民政

    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盯“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省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织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统筹做好支援西藏阿里地区、“两联一包”洛南县工作,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办法,加快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根据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调整全省最低生活保障限定标准。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展我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方法路径,提高救助水平。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工作能力。

  三、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减灾救灾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民政牵头作用,落实部门职责,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有关内容,制定出台我省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落实《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指导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度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灾害应急救助保障能力。加强社区减灾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效能化。

  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实施“十三五”养老相关规划,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建设2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2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加快《陕西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出台我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核查验收工作办法。在全省开展社区居家“互联网+养老”服务试点,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组织,总结推广成熟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指导西安、铜川、安康做好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实施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一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加强农村幸福院设施改造和功能拓展。

  五、推进社会福利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民政部即将出台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假肢师和矫形器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等制度。健全公益金使用管理全流程监管机制。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拓展“明天计划”实施范围。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快《陕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全面落实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求,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慈善组织。有序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监管体系,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依法查处慈善组织违法违规活动。落实志愿服务相关制度。

  六、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支持军队改革和国防建设。围绕纪念建军90周年和深化国防军队改革,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适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进一步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力度,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优抚对象精细化管理,全面摸排、分类统计,逐步建立全省军队退役人员基本数据库。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度,完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处罚程序规定,特别是对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实行约谈、通报制度,督促属地彻底解决。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军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审定和接收任务。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全省“四社联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对省级“四社联动”示范县(区)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社区减负等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镇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适时启动全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八、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出台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现引导发展与严格监管并重。在登记管理过程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类及厅管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快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稳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加强对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治理。加快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

  九、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区域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部署,发挥行政区划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支持恒口镇、蔡家坡镇等4个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做好地名文化的整理、挖掘、保护和宣传工作,为市、县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服务。指导各地完成省县界线联检年度任务,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采取得力措施,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与内业整理进度,加强普查成果质量管控,全面完成地名普查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十、协调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强化服务效果。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留守儿童工作力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争取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县区建设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推动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适时扩大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仪馆设备改造。在全省开展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记录制度。改革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照料模式,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十一、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协调做好民政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全省民政系统法律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民政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民政厅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按照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工作,基本建成民政多业务数据集成平台二期,发挥科学决策和数据共享支撑作用。落实人才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民政专业培训,指导地方推进基层民政建设。加强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民政新闻发布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稳妥应对舆情。强化规划项目实施和民政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开展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绩效评价。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做好来信来访回复接待工作,统筹整理利用民政档案资源。

  十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民政厅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民政厅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健全民政厅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厅党组带头抓,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宣传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民政系统优良传统。加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