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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二)

发布时间:2017-03-13 10:22:45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陕西老年报

     3、 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工程。在公交地铁、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域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区,优先通行。保障行人路权优先,合理设置交通步道、人行道、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对新建或老旧小区,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对社区的布局结构、住宅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进行优化设计和改造,使社区在使用、安全、无障碍、形象等因素上更符合老年人居住生活需求。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改造,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试点开展农村闲置资产开发经营养老服务工作,将闲置农房盘活和农地流转改革用于建设乡村养老社区,推进城市老人到农村进行季节性养老、旅游休闲养老。
    4、 实施“互联网+”智能养老工程。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整合省、市、县(区)三级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养老服务业务管理平台,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实现民政、公安、卫生、社保系统老年人口数据对接,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项目登记,建立老年人口数据库。以智慧社区建设为核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开展社区健康管理。融合养老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养老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
    5、 实施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千人培训”计划,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1000名养老护理员。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引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培训补贴和长期一线岗位补贴制度,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家庭照护者、为老服务志愿者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建设一支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到“十三五”末,带动养老服务业就业岗位达到50万个以上。(连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