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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制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一)

发布时间:2017-03-27 10:10:43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陕西老年报

    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抚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构建体系化的制度安排。
    1、加强老年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老年人深入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鼓励法治文艺作品围绕家庭道德、敬老爱幼、赡养抚养开展创作。对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纠正老龄政策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得不到贯彻落实的现象。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部门、有关信访部门、审判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建立定期交流与信息共享机制,掌握老年人侵权案件变化规律,及时做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电话预约上门提供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广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到社区托老所、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上门法律服务。(连载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