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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四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3-04 12:08:36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2014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改善老年人民生,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一、落实规划任务。筹备召开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地如期落实规划要求的任务措施。研究编制《国家中长期老龄事业发展纲要(2013-2030年)》。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预研究。

  二、推进政策研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研究制定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政策;会同教育部、文化部等研究制定支持老年人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制定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及促进老年旅游的政策。发布《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成果,扩大战略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创新社会治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政策调研;进一步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政策研究,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制度建设工作。推进老年法和老年人优待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探索老龄统计规范化工作。

  三、深化创建活动。编制“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指南”并开展创建活动。开展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四、强化基层工作。启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乐龄工程”,加大中西部地区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推广交流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经验。继续开展“银龄行动”。建立“老有所为”专家数据库,拓宽老年人才参与平台。继续开展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并对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五、加强老龄宣传。突出积极老龄化宣传的主旋律,实现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的联动,加大典型宣传。继续开展2014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继续开展“敬老月”活动,将“敬老月”活动与繁荣老年文化体制建设紧密结合。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举办老年文化论坛,探讨老年文化的发展。

  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老龄事务重要会议及活动。加强对外宣传和国外老龄政策研究,筹备承办国际助老会亚太地区会议(北京会议)和亚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国际研讨会。加强多边和双边合作。严格执行中央外事工作要求,落实好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七、深化“四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深化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建设要求,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人事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培训和老干部工作。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