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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组织学习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有关文件

发布时间:2014-07-10 21:08:12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7月10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学习了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研究讨论了基金会财产管理制度,老年希望工程启动仪式资助失能老人物品采购方案,听取了基金会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等,理事长王京书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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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由基金会爱心网网站负责人林兴华同志,组织学习了国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两个文件。
      随后,基金会办公室主任贾军孝同志,向会议报告了基金会财产管理制度和老年希望工程启动仪式资助失能老人物品采购方案;财务人员报告了基金会上半年财务工作情况。
      理事长们在学习完文件和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结合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基金会实际,发表了很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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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京书理事长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做了总结讲话。
      王京书说:我们今天组织大家学习国家民政部的两个文件,都是关于基金会工作方面的文件,非常重要。对于咱们老龄基金会来讲,都是工作行为、财务制度、信息发布上面的政策规范。现在推行法人治理、独立运作,就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事,用规定制度约束。学习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更进一步了解有关基金会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制度。熟悉基金会工作的业务、内容和要求,达到业务明确、制度明确、操作明确。最终就是要把钱管好,把网管好,把事干好。
      王京书指出: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强调学习,因为学与不学确实不一样,有些词语我们以前都没听过,学了就知道了,就明白了。最近学了不少文件,越来越觉得自身建设任务繁重。对于体制不适应、法律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都应该通过学习来逐步理顺。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改革创新,尽快建立依法治理、法人负责、独立运营的良好工作体制。
      在谈到财产管理制度时王京书强调,要搞好固定财产编制目录,建立固定财产档案、卡片,办理好固定财产的采购、移交和处置手续。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财产核算,确保帐、卡、物相符。大家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爱惜公共财产,合理使用物品,避免人为损失。同时,还应对捐赠财产、礼品等做好建账登记,确保捐赠财产、礼品帐、物清晰明了,去向明白清楚。
      会议还研究了理事长分工调整等其它事项。
      副理事长刘维健、马德煌、刘忠明、梁淑贞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