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公告

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8-19 11:27:00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中共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支部委员会在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会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本会中心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按照党章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
  4.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5.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省、市及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
  7.负责本会党支部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本会附属单位加强党的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西安慈善的整个活动中。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汇报党支部建设情况。
  8.负责本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本会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