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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老有”为目标 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7-03-06 11:27:54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陕西老年报

   《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习近平同志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融入老龄事业发展全局,促进全省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奋力谱写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十三五”规划制度的发展目标是:
    1、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工作进一步增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 老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实现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老年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3、 全面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范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融合发展。 
    4、 建立健全老年法律维权网络、法律援助体系,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维护,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和有尊严。
    5、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出行更加方便,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
    6、 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老龄产业的理念,加强智能养老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7、 老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履行“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检查监督”职责的力度不断加大,提供决策依据更加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不断增强。
    8、 老龄事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老龄事业长效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促进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连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