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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7-03-06 11:29:38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陕西老年报

    1、 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融合。老龄工作要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目标,促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2、 坚持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统筹融合。在加强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对老年人的精神需要予以充分的关注、引导和合理满足,提高其精神生活质量,促进其整体生活质量的提高。
    3、 坚持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力量统筹融合。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及监督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坚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统筹融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整合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各方力量,促进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
    5、 坚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统筹融合。以居家为重点、立足社区,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和人群特征,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关注特殊老年群体。推动老年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不同老年群体之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 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统筹融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保证。(连载2)